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2011年10月,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三个单位组建而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纪律检查室)、信息技术处、命题处、科研与评价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研究生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处、学业水平考试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等九个处室。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汇总高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及有关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
(三)承担组织协调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事务性工作。
(四)拟订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拟定主考学校。承担自学考试考生学籍管理和颁发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省内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教师职称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的研究、宣传、培训和考试评价工作。
(七)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按规定对教育考试中考生、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八)指导教育考试考点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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