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2023年黑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定于9月9日、10日举行,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方法,考试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2023年9月9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23年9月10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三、考场设置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各市(地)分别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大纲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本站分享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公开信息,刊发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danny_xm1@163.com,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