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中了解到,2023年河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定于9月9日、10日举行,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方法,考试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9日、10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负责。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大纲
9月9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0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
三、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考试实施
为加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请监考人员务必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本站分享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公开信息,刊发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danny_xm1@163.com,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