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9月9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10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二)考试管理模式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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