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考籍办理的整体介绍
考籍办理包括免考、接考、考籍转移(转入、转出)、开具证明信。
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kjbl/
二、免考
1、总体规定
文件标题: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zkzc/2017/0901/67895.html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证书免考自考课程,,含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2、高校在校生
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专业免考规定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zk/zkzc/2010/0903/10587.html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
文件标题:关于大学四、六级成绩不再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课程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zkzc/2017/0901/67896.html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文件标题: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zkzc/2017/0901/67901.html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伦敦三一学院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
文件标题: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中口语课程与证书课程衔接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zkkd/2018/0413/70144.html
6、北京英语口语证书考试(BOEC)
文件标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有关课程证书衔接问题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zkkd/2018/0312/69773.html
7、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
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bjeeagg/2011/0107/14593.html
三、接考
1、关于各本科专业的接考规定,请登陆专业计划查询系统(http://zkxcx.bjeea.cn),在“接考规定及加考课顶替”一栏中查询。
2、北京自考、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自考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接考自考相同专业本科不需办理接考手续。
3、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的自考本科专业,不需要考生办理接考手续,法律(独立本科段)除外。具体的专业列表见每期毕业时的“热点问题解答”。
四、考籍转入、转出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市自考办在办理考籍转出时,考生需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及考生的北京自考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前来办理,自考办不再向考生出具考籍转移介绍信,办理考籍转入时,也不再要求考生出示考籍转移介绍信。
考生通过“北京自考个人中”的“考籍业务办理”页面申请办理考籍转出。3月7日前完成转出申请的,将在3月10日寄往外省,9月7日前完成转出申请的,将在9月10日寄往外省。
考生从外省转档到北京的,请在3月15日/9月15日后通过“北京自考个人中”的“考籍业务办理”页面申请办理考籍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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