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
1. 新生注册
首次参加北京自考的考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
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新生注册于每年3月、9月初的自考报考期间开放,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注册开放期间,考生在北京自考首页上点击“开始自考”,填写网上注册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蓝底证件照,像素不小于400×576)。注册的具体流程及安排见当期报考通知。
特别注意的是,准考证上的照片一旦上传成功,不得再更换,考生需要特别谨慎,拍摄或选取合适的照片上传。
网上报考课程—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用身份证号或邮箱地址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个人中心报考课程。新生需要在注册开放期间,至少报考一门课程。
注册审核—报考课程完成后,请查看“注册信息审核须知”,审核通过后,个人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不可更改,考生可完成缴费。注册信息审核不通过的,依情况在新生注册时间内可重新上传注册信息,完成注册审核。新生注册结束后,不可重新上传注册信息。具有北京市户籍和具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信息以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实信息为准;现役军人信息以军队核实信息为准。
网上缴费—考生在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新生未完成以上任一环节,注册均无效,报考资格将被取消,不得参加考试。
2. 报考课程
网上报考、缴费—考生可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笔试、非笔试、实践类课程的报考与缴费。4月、10月北京自考的笔试课程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9月初,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非笔试课程的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9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每期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北京自考首页。
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中心中查看“准考证”,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考点学校,考场等)。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各专业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确定后会在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公布,或者在考生个人中心里查询,报考了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3.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照报考通知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中,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打印时间,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 参加考试
考试时应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三、查询成绩
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其中,4月考试成绩于6月上旬公布,10月考试成绩于12月上旬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如需要申报成绩复核,可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点击“申报复核”按钮,然后选择课程,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过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于复核申报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反馈。
四、撰写论文
申报条件: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中无毕业考核(实习),全部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专业计划中查看是否有毕业考核(实习)课程。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论文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申报及缴费于笔试课程成绩发放后第3日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部分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手续。
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并进行网上缴费。
每次论文申报及现场审核的具体安排见当期论文申报通知。
到主考学校报到—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论文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高校报到。部分专业毕业论文的相关注意事项(如选题说明、指导教师安排等)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公布,申报了毕业论文的考生需及时关注。
撰写论文及答辩—主考学校安排指导教师对考生进行论文写作指导,并组织答辩。
查询成绩—6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同年与10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12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次年与次年4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成绩通过者可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五、申报毕业
申报条件:①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科毕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②思想品德合格。③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
凡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网上申报毕业时,系统会提示考生上传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的图片。(详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在6月上旬开始,下半年申报时间在12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以当期通知为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申报无需缴费。
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初审,;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
每次毕业办理的具体安排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资格审核—市自考办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复审。此环节不需要考生参与。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自考办领取证书。一般6月申报的,7月中旬领取。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 自考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自考毕业证书信息。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最晚次月底)可查。
六、申报学位
申报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②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课程、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除此之外,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
部分学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还有具体要求。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学位申报(3月、9月各一次),3月份申报时间为:3月中下旬,9月份申报时间为: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当期申报通知为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每次学位申报的具体流程见当期学位申报通知。
照片采集—考生按照学位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照片。
资格审核—主考学校审核考生学位申报资格。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自考办(部分专业到主考学校)领取证书。一般申报半年后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点击中国学位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
七、办理考籍业务(有需要的考生才需办理)
1. 考籍定义:
自考考籍指的是考生的基本信息、成绩信息、转出、转入、免考、接考等,考籍办理指的是考生办理转出、转入、接考、免考、开具证明等业务。考生一旦注册报考成功,基本信息就保存于计算机系统里,后续的报考、考试记录、成绩等信息也自动记录,无需考生办理。因此,只有考生在北京获得一门合格成绩后,确实需要办理转出、转入、免考、接考、开具证明等才办理,不是每个考生都需要办理考籍。
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或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考条件的,免考自考相关课程,叫免考。具体能免考的课程见“办理考籍须知”第4条.
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叫接考(也叫专接本、接本、续本)。一般情况下,要接考自考本科,需办理接考手续。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接考手续。一些专业不需办理接考手续,具体见问题 “办理考籍须知”的第2条。
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自考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的“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专业转出。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
考生通过“北京自考个人中”的“考籍业务办理”页面申请办理考籍转出。3月7日前完成转出申请的,将在3月10日寄往外省,9月7日前完成转出申请的,将在9月10日寄往外省。
考生从外省转档到北京的,请在3月15日/9月15日后通过“北京自考个人中”的“考籍业务办理”页面申请办理考籍转入。
出具证明—包括为考生出具成绩证明、毕业证明、出国介绍信等业务。需要办理出国成绩翻译手续的考生,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市自考办审核确认后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和介绍信,考生持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件经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2. 考籍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考生进入北京自考首页,登录个人中心,点击“考籍业务办理”,进入系统。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业务办理申请。本系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通过本系统提交的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申请,请考生注意保管好账户和密码,防止外泄。
3. 办理时间:
系统全年开放,可随时申请。毕业办理及档案整理期间(6月16日至8月31日,12月16日至2月29日)提出的申请,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其他时间段提交的申请,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部分业务为自助办理模式,由系统实时审核处理,请注意系统中的提示。
4. 查看结果:
考生先在“考籍业务办理系统--查看我的申请记录”中查看申请受理结果,若受理结果为已办理的,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我的考籍”中,查询业务办理的详细信息。若受理结果为“不予办理”,说明考生不符合办理条件,未通过审核。
5. 开具、领取证明:
免考、接考、考籍转出、考籍转入等业务,不再提供证明信。需要开具自考各类成绩单、证明信的,可在自考“个人中心”在线自助开具,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6. 考籍相关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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